我还来不及做好心理准备,视线就从别人的脸上滑到了自己的衣服上,那是一坨巧克力霜淇淋,染上了漆黑的衣莽,跌进了轮回般的道歉。
「哎呀,对不起,对不起,真的是很抱歉,对不起弄脏了你。」笔名为晚诺的nv孩跟服务生要了一包新的sh纸巾。
「没事,反正都是黑的没差,啊我也好久没买新衣服了。」我笑着告诉他们不如接下来就去旁边的百货公司逛街吧。
「是啊,我们也刚好吃完了,没事啦,字灵人很好,不会生气的。」他的微笑总能化解一切尴尬。
「对啊,他只是文字凶而已。」高挑的书龄话中有话,就如同她写的故事那般总藏着常人看不见的温柔。
「对不起,甜点我就应该选橘子蛋糕的,可是一看到布朗尼口味就太兴奋了,抱歉。」
「走吧,我已经擦乾净了,黑衣服就是耐脏。」我站起身,结完了帐。
就在他们三人客气来客气去的时候,我摆手:「别谢,这是我的坚持。」
能在最後一年参与b赛遇见你们,请客不过是微不足道的一件事,别浪费时间纠结了,在我即将要离开你们世界的最後几小时,别谢,拜托了。
进入百货公司散着旋转步,试穿又试穿,取笑不合适,开着我不曾熟悉的客气玩笑,咖啡厅休息闲聊,眼看快六点,散场离别,准备回家吃自己,最後我又说了五百次,感谢。
b。b。咚。
电子锁开门,我卸下武装,将背了一天的笔电,放置在书房角落。
「你们都是好人,愿,浮华盛开,路走江山。」我提起毛笔,血下符咒。
每日用血写字,是我的坚持,命生血,血如气,气生咒,咒成愿。
但每次写完我都会头晕,半躺在床上我坠入了梦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