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1/2)

作为死对头,此消彼长,绿芯的话虽厉害粗俗,秦兰月却听得十分舒心,心间稍显愉悦。

她面上不露分毫,点了点手指头,吩咐说:“她如今是一滩烂泥,咱们却不能和她同污,告诉底下人,不管怎么说,至少表面上客气些,要不然倒显得我这个做娘的表姐不慈爱了。”

说到娘这个字时,她唇边的笑意更深了,“一会儿让人去合玉居传话,就说晚间咱们在荣照堂设宴,给老六接风洗尘,叫她也来,正好一屋子老老少少聚一回。还有,再取两本佛经给她送去,让她没事就多看看,好生学学佛家宽和的气度。”

话说完了半刻,秦兰月又想起佛寺里挑来的一筐豆子,“也送过去给她挑拣。”

绿芯吃吃的笑应了,屋里头闲话将完,就有下人说卫信来请安了。

秦兰月听得,一反先才闲散慵懒的态度,穿鞋下榻,扶了腰挺着大肚子亲自迎了出去,见了人,又不免是一番亲和的嘘寒问暖。

卫信初见秦兰月,被对方殊丽妩媚的容貌一震,刚开始还有些疏离,后头到底抵不住年轻妇人的温言和语,又忆起往岁书信相通的日子,不自觉地卸下心防亲近了起来。

短短一段时间下来,十三四岁的少年和二十岁的继母,便相处得如亲姐弟一般了。

绿芯不懂自家夫人为何要对一个国公爷都不在乎的婢生子如此热切周全,心里直犯嘀咕。

秦兰月却是微微一笑。谁能想得到,面前这个生涩的少年郎前途无量,以后会青云直上成为托孤大臣,权倾朝堂呢。

上辈子,卫信就是沈云西沈太后身边的一条狗,为那个女人鞍前马后,沈云西指东他绝不往西。

而今一切却都不同了,上一世姓沈的能做到的,她能证明她一样能做到,姓沈的能收拢的人,她也一样能成。

谁都不知道,秦兰月心里一直憋了一股劲儿,从小到大,前世今生,旁人总爱拿她当沈云西的陪衬。明明她与沈云西相比,从来就不输半分。

是,前世她眼瞎,看中了卫邵那个中看不中用的木头,把自己闹成个笑话,可除此之外,她又哪里不如她?

正院里送来经书和佛豆时,沈云西正坐在炉子边和竹珍荷珠一起吃烤花生。

来的人是昨日今早都见过的吴妈。

吴妈皮笑肉不笑地传达正院的训话,指着箩筐说:“这些也请三夫人亲自挑拣出来,要记得拣一颗念一声佛,拣完煮熟了在街口分发行人,好给全家结个寿缘。”

吴妈说完便端看沈云西的反应,夫人吩咐了,要她仔细地记下,回去了要说给她听的。

然而出乎吴妈的意料,面对明显的刁难,沈云西表现得极其平和,她并不觉得气愤,也没半点的委屈,干干脆脆地应了声好。

好不容易来到没有丧尸的时代,沈云西当然希望活得长久,虽然想不明白小小的豆子里究竟有什么大乾坤,挑着吃了居然能积寿,但讨个好意头也不错。

她伸手抓了把豆子,转头和荷珠说:“把福花她们都叫来吧,咱们一人三两捧,片刻就能捡完了。”

荷珠还未应声,吴妈已然大叫制止:“这怎么能够,假下人之人,就不诚心了,该全部由三夫人亲自挑拣才是!”

荷珠怒目,双手叉腰,昂起头就怼回去,“怎么不诚心了,要真论诚心,就该各房自己拣自己的,没有只叫我们小姐一人拣出来给全府积福的道理。你这些话说出来,佛祖听了都要笑话的。”不安心的东西,她们才回来,就闻着味儿来找事了。

那吴妈被她堵得哑口无言,讷讷说不出话来,没多久就灰溜溜地走了。

回到正院,秦兰月问起合玉居里的情况,她尽都如实回禀。

秦兰月秀眉微蹙,说吴妈:“你也是个没用的,白活一把年岁,叫两个小丫头堵得没话说。”

吴妈干笑,不知该如何回话,绿芯见吴妈挂不住脸,忙替吴妈说情,“合玉居那位到底是名正言顺的主子,后头有明王府与裕和郡主撑腰,且她现在浑不吝的又不要脸皮,您派个下人过去如何压得住她?依奴婢说,夫人若真有什么想法,把她叫到咱们院子里来才是,一级压一级,您亲自来还怕管教不了她吗。”

秦兰月一想也对:“你说得很是。”

是啊,身份压死人,就好像她未出阁前住在侍郎府的那些年月里,沈云西就总是处处压她一头。

是她不如她吗?

不。

不过是因为对方是沈家嫡出的大姑娘,是明王府老王妃的心肝宝贝,是未来的太子妃,自然是人人都捧着她,而她只是个寄住的表姑娘罢了。

秦兰月摇摇头取出佛珠,念了几回经,又静下心来。

合玉居里也正谈论她:“那秦夫人真是跟佛祖菩萨杠上了,又是佛经又是佛豆的,下回说不定叫小姐你亲自去塑佛像了。”

沈云西轻轻点头,女主有重生归来的经历,确实很信这些。而她,一个灵魂穿越过来的人,心里其实也有几分潜藏的敬畏在的。

佛豆拣完就叫人拿去煮了,荷珠闲下来,不免又叽里咕噜地说了番气话。

沈云西在火炉子边低眉思忖了须臾,将经书放在一侧,转身洗了手,在小几上铺平纸张,提笔写字。

荷珠气了一回,凑过来问:“小姐在写什么,你不会真听秦夫人的话抄写佛经吧?”

“不是。”沈云西笔头抵了抵下巴,略略地弯起眼,难得地说起长句来:“我这些日子看了好些话本子,大体都是高官小姐和穷秀才的,实在没意思,我打算自己写故事。正好我们不是有个书铺子吗,印卖也方便。”

荷珠诧异,“小姐想写个什么样的?”

沈云西按住纸上的玉石压尺,“一位姑娘上辈子喜欢儿子,重生后嫁给老子的故事。”

荷珠不禁拔高声音哎了一下,“重生?”

沈云西:“就是死了之后回到过去。”

她一面写,一面慢悠悠地念说:“这个故事的主角姓和,名唤春秋,家在半布巷,和小姐生得纤秀袅娜是远近闻名的美人,性子也是敢爱敢恨。

在离半布巷不远处有个王宅,里面有个王公子,王公子名行,字安之。某年三月,和小姐出府踏青,惊鸿一面,对俊俏的王公子一见钟情再见倾心,遂大胆追爱,可惜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和小姐一颗真心,王公子却视若无物。

转眼又过了数载,和小姐病逝家中,不想一闭眼再一睁眼竟回到了五年前……”

沈云西一改平常的少语寡言,耐心地娓娓道来,年轻女儿家的声音脆生生的,本就中听,再合上发展曲折又出乎意料的情节,就更吸引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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