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四眼前被束缚的间谍怎么看都不像她想象中“间谍”该有的样子,和外出遇见的百姓毫无区别。
但是,这个人现在是叛军,是大周的敌人。间谍失去了三根手指,伤口在淌血,口中含糊地惨叫。另有人记录着审讯出来的情报,图纸上逐渐完善山中分布。
阿四出门透气,撞见回来的林听云,先发制人:“鼎都内的情况怎么样?长姊还好么?”
林听云与阿四走进临时住宿的军帐中,确认四下无人才道:“太子殿下当日伤后,太医署听用蔺道人所著《仙授理伤续断秘方》,刀剖伤口拔取箭头,煎汤药水温热淋洗,然后敷药、服药,不可见风、水。如此循环反复,医师日夜看守,却不见好转。据来信,太子殿下筋肉烂坏,喘息痛苦,疼痛至甚。先后用药匀气散、乳香散、当归散……医博士以为,截断左臂或可保全性命。现已传讯新都陛下手中,无论如何,当由陛下做主。”
自古以来,残疾皇帝屈指可数,远的是“何不食肉糜”的晋惠帝,近的是南朝梁元帝,全都是破家亡国的乱世君主。所处的世道糟乱,或许不能全怪二人,既享受了万人之上的尊贵,这份残缺带来的不详就是原罪。
太子断去左臂,即便能活,来日她自己能接受这份沉重的现实吗?
阿四咬牙:“如果……能不能送长姊往新都,再见陛下一面?”
“太子殿下伤重,长卧内宫仍旧疼痛难耐,不能再长途跋涉了。”战场上刀剑无眼,林听云见过太多救不回来的士兵,生死有命,这是上到九五之尊,下到布衣仆隶都躲不开的宿命。
阿四以手臂遮盖眉目,束袖的盔甲安全沉重,却有一点不好,没有宽袖能帮着遮掩不愿见人的表情。眼眶发热难止,但此刻远离母亲和阿姊们,流泪是无用的。
沉凝许久,阿四放下手臂,嗓音微哑:“我必须早点回去,至少要再去见一见长姊。”
“速战速决的理由又多了一个,看来此间不能善了。”林听云叹息,“山外一万五千人,山中近两万人,不知道最后有多少人能回到母亲身边。还是怀山州好啊,等手头的事结束,我得请假一月回家探亲。”
阿四勉强从难过情绪中抽身,问起林听云的来处:“师傅是怀山州人士?那怎么跟在阿娘身边?”
“当年是陛下路过怀山州探望赵国夫人,我是作为家中护卫被赠送给陛下的,此后就一直跟随陛下左右。同行的同僚运道差我一些,跟着卫国公南征北战,这些年走的走,病的病。人终有一死,我和她们在九泉之下会再见面的。”
林听云以自己的方式安慰阿四:“细细数来,我跟随陛下已经三十多年了,这次跟着四娘出来,是三十年里头一回离开陛下身侧。”
阿四垂头:“师傅已经三十年没回家去看一看了啊。”
林听云拿过茶具,倒茶一碗放在阿四手边:“是啊,等过了这段风波,我就要回去探望老母。太子殿下似乎一直对怀山州的事很感兴趣,到时候,四娘可以和太子殿下一起去,我想尤家老小,会很欢迎你们的。”
“希望如此。”阿四还是希望太子能够活下去,贵为皇子生来有人服侍衣食,右臂尚在书写无忧,一旦性命没了,才是什么都没有了。
当年谢有容死后,宫中小力士有说他是以死来谴责家族、指责皇帝,不能宣之于口,所以烈火焚身明志。阿四听了是很不屑的,既不屑小力士的见识,也不屑于谢有容的选择。
他的自焚再震撼又如何?人只有活着才有未来。
人心中的愤怒要落在实事上,才能改变现状,而这样的人把怒火的矛头转向自己,一死了之,是最懦弱的行径。人的世界终究会为人所改变,轻易死去,只会将这个世界留给糟糕却活着的人,世界只会愈发糟糕。
为毫不动摇的目标舍身成仁是烈士,但自己把自己逼死的人,死得再可怖,也只能让亲者痛仇者快。
即便姬若木失去左臂不能再做太子也没关系,这个世界上还有很多事情同样值得去做,太子不该对怀山州抱有太大的期望,但姬若木可以将怀山州的理念传颂四方。
阿四让林听云帮着磨墨,将自己对此事的看法写明,在差军中快马送往新都与鼎都。
黑压压的鸟雀飞跃树梢, 羽翼划过阳光泛起蓝绿。
声响惊动了沉思的窗边人,阿四抬头望见硕大的黑鸟落地,扑起一地流沙。阿四凝视它良久, 推测这只鸟大概是乌鸦。
在这突如其来的一面之缘以前, 阿四按照书中故事猜测的乌鸦形状总是小巧的,手掌大小, 停驻在枝头嘶声鸣叫。而眼前真切存在的乌鸦, 并不渺小, 甚至超出她想象的健硕庞大, 目测将近半人高。
乌鸦很快注意到屋内的客人,作为山林真正的主家, 乌鸦歪头盯住来客, 两两相望直到阿四试图起身凑近, 乌鸦张翅飞走了。它的亲朋好友也在附近,呼朋引伴到远处寻觅食物。
坐在阿四对面的是林听云,太子不大好的消息传来后, 林听云更是寸步不离阿四身侧。她顺着阿四的视线将乌鸦身影收入眼底,说:“丰水某县有一大户,养了不少鸽子, 引得乌群聚集,久而久之这片山岭就由着乌占据了。”
“它们把自己养得真好啊。”阿四依依不舍地收回视线, 自立又自由,看了让人羡慕,“乌好吃鸽子?当地的民户不会驱逐、捕杀它们吗?”
“所谓‘乌鸦报喜,始有周兴’, 周将兴之时,有大赤乌衔谷之种, 而集王屋之上者,武王喜,诸大夫皆喜。周公曰:茂哉,茂哉!天下之见此以劝之也1。虽是先周故事,我朝也以‘周’为号,乌自然也是神鸟,能占卜吉凶。百姓无力读书,却明白趋福避祸的道理,乌鸦肉味酸咸,如非用药,寻常并不会有人伤害。”林听云看了一眼窗外空地上留下的鸟屎,心里盘算着让哪对倒霉的士兵去清理。
阿四道:“乌大概是最好养活的鸟了吧,什么都吃,又长得健壮,还是出了名的孝鸟。从前我没见过,而今一见,莫名欢喜。若有机会,真想养一只。”
见到有趣的,阿四总想养一下,已经有了马、玄猫、白鹦鹉。将动物带回去的是她,可用心去养的,都是丹阳阁的宫人,阿四本人十天半个月也未必想得起来逗一逗。
偏偏宫中小霸王的爱宠,仗着主人威势在宫里横行无忌,平常宫人内侍见了只有敬奉的道理。偶有惧怕狸奴的男侍见了玄猫,做人反倒被玄猫欺侮的。
皇帝养在内宫的男侍,和公主的爱宠比较起来势均力敌,说不上哪个更珍贵。
林听云常年在宫廷行走,对阿四身边的宠物情况也略有耳闻,犹豫着建议:“乌好养活,却不太好养。吃的多,拉的也多,一不留神就要把院子弄得乱七八糟。而且,乌是极为聪明的,必须下功夫去陪伴、提供玩具,最好是从幼鸟开始养育。一只乌,或许比十只鹦鹉还要麻烦。”
阿四原本只是随口一提,战争近在眼前,鼎都新都各有一摊子事等着她去处置,哪有闲情逸致再去掏鸟蛋。突然听到林听云发表了老长一串可以称为经验的话语,阿四幽幽问:“师傅这么清楚,该不会是养过吧?”
“咳。”林听云多吃四十年盐经验丰富,脸皮岿然不动,“听了人几句话而已。”
林听云这番劝说,确实打消了阿四的念头。这样有灵性的乌鸦,在山林间不缺吃食,亲友相伴自由自在,何必强求来困在笼中。
乌鸦成群结队飞往丛林,时不时停驻在某棵树上歇息,一只乌鸦不留神就被弓箭射中,打落尘埃。叛军盘踞山林间,正经的食物不知哪日就要短缺,肉就更得看天了。此地众多的乌鸦,就成了目标之一。
其它乌鸦见状,狠狠地落了几个民兵一地鸟屎,才扑扇翅膀飞走。
虽然是故事中的神鸟,味道也不够好,但撞上口味奇特的人和饥饿不挑食的人,也只能自认倒霉。
报讯民兵踩着一地脏污和叱骂声急匆匆飞奔而过,将外面传回来的消息递送至陈文佳面前。盗匪中识字的没几个,送出去打探情报的间谍也大半不认字,传回来的消息也就落不到纸上,只能口述:“……山外官兵突然开始有大动作了,据传是闵姓将军的指令,应该是准备强攻。”
屋内大小将领俱为此议论纷纷。
这就与先前官兵的行径有出入了,陈文佳虽说不打算听从所谓的招安,但那封书信中还是能看出对面林将军安抚之心,怎么会突然改变策略。难道是外面传回什么消息,让这群官兵选择放弃山中人质了?
陈文佳沉思不语,传讯兵也不敢动作,良久之后,她望向场中数个文质彬彬的文人,挑出一个来问:“孙公认为该怎么做?”
作为被俘虏后反叛朝廷的官吏之一,孙氏当然是希望陈文佳能够打赢、大胜,决不投降,最好是搅乱时局、逐鹿天下。否则,以他叛臣身份,想要留住一条性命,实在不容易。
从鼎都内搜刮出来的除了金银珍宝和粮食,最珍贵的就是那群王公贵族。孙氏就将人质的身份样貌姓名都记得一清二楚:“回将军话,既然山外将军姓闵,人质中也有闵氏,不如送一些闵氏的贴身物件、随身的侍从到山下去。想来这位闵将军会再宽宥我们一些时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