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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个品牌店都有自己的风格,无论是贵气还是休闲,端庄还是精致,周辙都带林尘逛了个遍,有周辙的震场,也没有什么店员敢对林尘指手画脚。
挑来挑去,林尘还是选择了一套修身的卡其色西装,看起来不会过分疏离也不会过分随意。
周辙让小朋友直接穿着新衣服走就是了,但是林尘表示自己的旧衣服不能浪费,于是周辙认命得让店员把旧衣服包装起来拎着走了。
“没有要你帮忙拿,臭车轱辘印。”林尘气呼呼得走出去了。
“好好好,是我想拿,小朋友,陪你逛一个下午了,你怎么和叫我车轱辘印,我叫周辙,车育攵,辙意思是车轱辘印,是不是很好记?”周辙拿着袋子就追了出去。
“我叫林尘。双木林,小土尘。不仅好记还好写。”林尘想了想还是选择也把自己的姓名告诉网友,反正都一起出来了这么久了,要骗自己总不可能得知道名字才可以骗吧,“感觉好多衣服都好漂亮,原来以为十万很多,后面发现完全买不了几件衣服,有钱人的消费水平我望尘莫及。”
“衣服还算好的了,如果真的有钱,那么他身上随便一个小东西就价值不菲,更不要说手表这类的了。”周辙家里面就有好几块几百万的手表,一般来说对于有钱人来说可能只有上千万的消费品才可能会感觉有些‘贵’。
“啧。”林尘想是不是对于有钱人来说买奢侈品就像普通人买奶茶一样,不,买太贵的奶茶他都心疼,而有钱人压根没有体会过买东西心疼的滋味周辙,万恶的资产阶级。
本来打算下楼离开,但是周辙余光看到了一家珠宝店,周辙让林尘等他一会,然后就从里面拿出一个兔子胸针,铂金与碎砖为身,一颗红到滴血的璀璨红宝石为眼。
不由分说得周辙就要给林尘别到衣服上。
“干嘛,不要把我衣服搓破洞到时候就不值钱了。”林尘心疼新衣服。
“这胸针的价值比你一身衣服都高。”周辙叹了一口气,也不强求,把昂贵的胸针随手抛给林尘,“送你的,爱别不别。”
“嗯?嗯?!嗯!”林尘看着周辙的眼神从一开始的嫌弃到后面的震惊到最后的崇拜。
周辙忍不住勾起了嘴角,终于明白了有些人为什么爱给女朋友送礼物,如果反应都像面前这个小朋友这样可爱的话,不介意多给点甜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