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2o14:我刑侦之王 第251节(2/2)

直白点说就是,他们认识的所有人里,没人有能力为他们报仇。

因为涉及到案子,所以他们两个的资料非常详细,不存在遗漏的可能。

那问题来了。

既然嫌犯不是为他们报仇的,那为什么要找上李勇?

而且还审出了这件冤案。

嫌犯的目的是什么?

路见不平一声吼?

怎么想怎么扯蛋。

而且就算是路见不平,早干什么去了。

这都过去十六年了,才想起来找李勇报复。

玩迟到的正义呢?

所以嘛……

于大章的大脑快速运转着,双眼一眨不眨地盯着天花板。

还有一种可能!

嫌犯找李勇并不是因为邵欣和刘金松。

这两个人是李勇在受不住折磨时,自己主动说出来的。

毕竟杀人栽赃这种事,无论在谁那里都是天大的事。

所以李勇在精神即将崩溃的时候,才将他认为最重要的事说了出来。

难道是因为别的事?

或者说,真就像之前马健分析的那样,是激情犯罪?

推理就是这样。

先假设,再求证。

激情犯罪的可能依然存在。

而且像这种连环案是有过先例的。

比如,智能木马案。

这是一起连环杀人案,从2001年开始,一直杀到2003年。

总共杀死十七人,轻伤一人。

从头到尾,凶手就只有一个人。

两地警方联合侦查,三年时间连凶手的大概特征都没能摸清楚。

猜猜最后凶手是怎么落网的?

在他杀第十八个人的时候,那个人急中生智,用了一招:认贼作父。

痛哭流涕,表示要给凶手养老。

一口一个“爹”叫着,要多亲有多亲,最终成功感动了凶手。

逃出生天。

出去后,立刻报警,自此这个恶性连环杀人犯终于伏法。

连杀十七人没事,结果死在了唯一的一次心软上。

是不是挺可笑的。

要么都说,认义父没坏处。

不但能平步青云,关键时刻还能保命。

这就是典型的激情犯罪。

如果嫌犯是个有脑子的,且心理素质过硬,侦办起来将会十分困难。

在于大章看来,目前这九个被害人和死了也没什么区别。

人已经彻底疯了,即使活着也是行尸走肉。

但要是从犯罪的角度来看,死亡才是最稳妥的。

这也是于大章想不明白的地方之一。

不杀!

这同时也是嫌犯的一个特征。

次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