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约会过一些人, 她觉得这些人对她的喜欢都很泛泛, 更别说爱。但奇怪的是, 这些人对她的评价却很一致, 他们都说她太爱自己了。她纳闷,他们不爱她, 又不允许她爱自己, 那谁来爱她?
但偏偏于戡看她的时候,这种想象中的目光又冒了出来。
于戡的职业在某些方面其实和她母亲有相似之处, 同样掌握大量的人类样本, 又具有惊人的观察力, 随时都可以把她和样本里的其他人进行比较。她至今还想起母亲拿她和别的孩子比较, 最后一次又一次地得出她不如人。
这些比较无时无刻折磨着她。陌生人的批评否定不能动她分毫,反正不了解她;但被欣赏喜欢甚至爱的人否定,那样的罪实在经不起再来一次。
其实她知道怎样反击,以毒攻毒就是了。但她从没拿自己母亲和别人的母亲比较。她爱母亲,不愿母亲受和她一样的罪。而且她的自我和别人的界限太清楚,这界限将她自己的母亲和其他的母亲们鲜明地隔开,不容比较也无法比较。
她忍不住想,于戡在注视她的时候,是不是也在寻找她的缺点。离得太近了,没有人经得起这样近距离的审视。只有足够的爱才能无视或者美化这些不完美。当然足够强烈的欲望也可以。
起码于戡现在对她有足够强烈的愿望,谭幼瑾想。于戡注意到了她的犹豫,手指重新回到了她的背上,抚摸着她:“你好像一只猫。”
当他抚摸着她的时候,她的表情很像一只猫,骄傲和被满足的餍足感并存。唯一不同的是,谭幼瑾没像一只猫一样在被抚摸时,时不时发出满足的咕噜声。他以前从母亲家里出来,又没来找他的父亲,独自找房住了一段时间。房东的一只猫经常趴在他的门前,等他回来溜进来随他进门。它经常在晚上找他,他不得不用花他有数的钱给它备点吃的。这只猫会突然伏在他面前,他用了一些时间才知道这是在让他撸一撸它的毛。
这只猫被抚摸够了,会满足地发出咕噜声轻快地离开,仰着头独自返回它自己的领地,留他一个人在他的房间里。
“我那时候想,等我自己有了家,我要养一只猫。”
两人贴得很近,谭幼瑾重新放松下来,她完全能感到他手的形状,甚至她觉得她能清晰地感知到他手指的纹路,甚至比对自己的纹路更了解。她仰头看着于戡,很认真地听他说话,她也愿意多了解了解他。她问:“你准备养什么猫呢?”
“这只猫很大。”于戡跟她比划,另一只手落在她的头顶,揉着她的头发,“这么高,只比我矮一点儿。”又在她两肩上掐了掐,“可能有点儿瘦,我需要多给她提供点儿吃的。”
他说:“不过这只猫太骄傲了,还在考验我,我现在要求不高,只要给我个相处的机会就可以。”
谭幼瑾本是仰着头,听到他这话,低下头,笑了。
“饿了吧,尝尝我做的三明治?”
谭幼瑾坐在于戡对面吃他做的三明治。两个人的膝盖撞在一起,谭幼瑾抬眼看于戡,两个人的目光撞在一起,她又低下头继续吃。
于戡问她:“还成吧。”
谭幼瑾下意识地点点头,点完头她才意识到自己应该说话,他也在吃,也许看不见。因为之前那长时间的亲近,她现在好像还有点儿懵,反应有点儿迟钝。
她还没说话,就听见于戡说:“那以后这个就包给我了。”
于是,谭幼瑾知道,刚才于戡吃东西的时候也在看她。
谭幼瑾问于戡要不要来点儿冰淇淋当饭后甜点,得到肯定的回答后谭幼瑾打开冰箱,拿出了自己的家庭装冰淇淋。
她因为家庭装冰淇淋更加实惠,买了两罐放在冰箱里。一直没开封,因为不知道自己几天能吃完。今天家里多了一个人,她开了一罐朗姆酒味的,拿了俩冰淇淋杯,分别盛了,递给于戡一个。
她几乎不请人来自己家里,客厅里只有一张单人沙发。他们俩谁都没有坐沙发,坐在沙发前的地毯上。
一开始两人并排坐着,各吃各的。
“你现在还在晚上跑步吗?”于戡记得谭幼瑾跟他说过,她喜欢夜跑。确切地说,他搬来这个小区之后,一次在晚上都没遇见过谭幼瑾跑步。他前些天从外地回来,也没看见过一次。
“没有。”跑步是一个人的运动,谭幼瑾喜欢在跑步时消化那些白天不能消化的情绪。她更愿意把有限的锻炼时间用在夜跑而非健身房上。每天看不同的星空比看一样的屋顶有意思得多。只不过去年附近有一女性独自夜跑时出了事故,她才放弃了,去了附近的一家健身房。
“哪家健身房?”
“现在已经跑路了。”健身房跑路了,她卡里剩下的钱一分都没退给她。这段时间谭幼瑾把所有可以用来锻炼的时间都用在了维权上,她这样一个不擅长社交的人,竟然联系其他受害者拉了一个群,收集证据,请律师,最终法院判决对方退钱给她。
她有朋友知道她卡里面只剩三位数,说她有这维权的功夫,多录个付费音频,几倍的钱都挣回来了,何必浪费这个时间。但对于谭幼瑾来说,赚新钱带来的快乐,远不如追回被骗的钱的快乐。
她小时候经常被人骗。天桥上的“乞丐”花了她不少零花钱,直到她母亲发现。她的轻信成为她是个小笨蛋的证据。她越来越难信任人,而各种破事儿破人还要削减她信任人的能力。
她太想毫无顾忌地相信一个人,信任到把自己的软肋全都暴露给他。然而她的理智告诉她,过于轻信,只不过增加给人向她捅刀的机会,显得她智商不高。
她把卡里剩的金额告诉于戡:“你是不是觉得我有点儿小题大做?”
“我理解。”
谭幼瑾没接着问于戡理解什么,低头吃她的家庭装冰淇淋。
谭幼瑾瞥到他的侧脸,想到往事。
有一次她因为好奇去参加了一个聚会,她看见一个左脸七分像于戡的男孩子,因为像,多看了几眼,那男孩子马上注意到了,走过来和她说话。她才明白那像有一半是由于灯光的作用,正脸更不怎么像,他嘴唇的弧度有点儿钝,显得没于戡聪明。聊天的时候,那男孩子故意用左脸对着她。勉强自己迎合别人的审美,很具有利他精神。她想起于戡,于戡很明显并不具有这种可贵精神。但谭幼瑾并不感动,她更愿意男孩儿用右脸对着她,或者去和别人说话。
她暗示聊天结束的时候,男孩子问谭幼瑾明天要不要再见一次,一起吃饭,在一个挺贵的地方。谭幼瑾拒绝了,她很知道这种太明白自己哪个角度好看并想换点什么的男孩子,会默认她请客。她不想为这家餐厅买单。为了让男孩子不必遗憾,她特意告诉他她搭地铁回家,并不属于有钱人。
她讨厌别人骗她的钱,可于戡还她钱的时候,她一点儿没感到高兴。她那时欣赏他,投资他本身就让她快乐,并不需要其他回报。
于戡把他自己的勺子伸到谭幼瑾的冰淇淋杯里,盛了一勺,送到自己嘴里。他把谭幼瑾杯里的冰淇淋吃完了,指着自己杯里的大半份,问谭幼瑾要不要再来点儿。
“你还记得吗?我带你去过一家奶茶店,那家店每杯奶茶都配两个吸管口,端上来一杯就插着两个吸管,这样两个人能够分享。其实我是故意带你去的,我好奇你会有什么反应。我怎么也想不到,你直接把你杯里的另一根吸管扔进了垃圾桶。”
于戡开玩笑地提起了这件事,那时候谭幼瑾真是不给任何一个引他遐想的机会。后来他们的关系被传成那样,他比谁都觉得她冤。可是他并没有为她澄清,即使他们现实里没在一起,在传闻里把他俩搁在一起,他也觉得比毫无关系要好。他受不了谭幼瑾把目光均匀地洒在他和别人身上,生怕他觉得自己有一点特殊化。
现在想想真是够混蛋的,完全无视了她受的压力,只想着在她心里占个位置。
谭幼瑾沉默着用勺子搅自己的杯底,搅着搅着忍不住问:“你喜欢我什么呢?”她很想知道她在于戡眼里是个什么形象。
于戡盯着她看,从眉毛转向她的鼻子嘴巴,他笑着说:“喜欢你的脸。”
谭幼瑾噗嗤一声笑了,她扬起头看屋顶的灯:“这答案太套路了吧。”
于戡看着她笑:“没办法,幸福的爱情总是相似的。”他擅自把“家庭”替换成了“爱情”。
谭幼瑾呵了一声,对这玩笑表示不能欣赏。
他终于严肃了起来:“你好像有一种能力,和你在一起,快乐就会翻倍。”他知道谭幼瑾不喜欢抒情,他也不喜欢,所以他尽可能把话说得不那么肉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