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后,我去药店买了药膏,回到租房洗完澡之后,给我的伤腿上药。我算是很了解自己的身体了,虽然现在看起来稍微肿得有些大,但我的自愈能力很强,药膏一涂,明天就会消肿了。
果不其然,我的脚伤好的很快,但也已经过去了半个月,在我再次穿上玩偶熊的衣服为某家店发传单时,我又遇到了余浓。
这一次,他看起来很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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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
储燃
这次发传单的地点不一样,位置好一些,旁边有一个长椅,老板说累了可以坐着歇歇,而此刻有个人就躺在那长椅上面,身体缩着,脸冲着椅背。
太累的人是可以倒地就睡的,不仅仅是流浪汉才这么做,我早已见怪不怪,还想放一张宣传单在他身上,至少可以挡挡风。而从他的穿着来看,他肯定不是流浪汉了,灰色的风衣衣摆都搭到地上去了,我有心替他捡一下,但熊爪不太方便,而且还搂着一沓厚厚的传单呢。
“嘿,小熊先生?”在我转身要离开时,他突然转过头来,弯了弯唇角,“是不是上次那个小熊呀。”
原来是那个帅哥。
居然还能再见到他,我的第一个感觉是庆幸,因为本来都不打算做这个兼职了,有个人临时放鸽子,老板找不到人,在兼职群里焦急的发消息,我才接了下来。
“不是那个小熊吗?衣服是一样的。”他眯了眯眼睛,含糊的说了一句,我这才听出来他是喝了酒了,头发睡得乱糟糟的,起身坐在长椅上,咕哝着说,“也不知道那个小熊的腿怎么样了。”
他还记得呀。我微笑了一下,接着顺势摸摸我的左腿,我穿这衣服弯腰是很困难的,所以虽然伤到的是小腿肚,但也只摸到了大腿的部分,然后点了点熊脑袋。
他看懂了,笑了一声说:“真的是你啊,小熊先生。”
那笑容有些疲惫。
我不知道他有什么烦心事,在上午就喝酒,还跑到大街的长椅上睡觉,还是说他纯粹就是个酒鬼呢?
我一面想着一面继续发我的传单,而他像是清醒一点了,拿着我放在他身上的传单走过来,念叨着:“这次是个蛋糕店?”然后念出上面的地址,说:“离我家有点远呢。”
“我帮你一起发吧。”他大方的伸出手。
我摇摇头,我太不习惯别人的帮忙,而且是拿钱做事,我又不可能分我的工资给他,上次只是个意外。
“你可真实诚啊,我帮忙的话会快一半哦,你也少吹点冷风嘛。”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