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节(1/2)

林莫默哈哈一笑,说道:“行。”

两人分头行动,差不多十五分钟后在郑斯澜租住的公寓楼下汇合。

这公寓租金不便宜,但居住条件比起林莫默舅舅家的大别墅还是差了十万八千里,看着林莫默纡尊降贵爬上楼梯跟进房门,郑斯澜都有点不好意思。

“你等我上个卫生间就好了。”

“不急,斯澜,我等你收拾行李。”

郑斯澜愣了一下,“行李?”

林莫默直接在单人沙发那坐下,疑惑道:“你不住我那儿呀?”

郑斯澜一个字一个字地重复了一遍,“住,你,那,儿?”

林莫默不假思索道:“是啊,我家离你这里还是有些远的,不管是我去接你,还是你搭车来,这单向两个小时多的路程都太浪费时间和精力了。住我那儿不是应该的吗?”

“可是……”郑斯澜万万没料到会是这种局面,犹豫道:“你舅舅他……?”

说实话,自从上次见面,郑斯澜有点害怕他舅舅。尽管殷盛比他想象中年轻,但那气场,那社会地位悬殊造成的差距,都足以让他自动后退。

林莫默不以为意道:“这有什么?没事,我舅舅他出差去了,没个天是不会回来的。而且,就算回来,你是我朋友,又有什么关系?来我家,不过添个碗而已。我跟他说了,他也同意了。”

郑斯澜想到翁导的叮咛,似乎是给自己找了个心安理得接受的好理由,便点头答应,“好,那我去收拾了?”

“你带几身衣服就行,其他的我家那里一应俱全。”

“嗯。”郑斯澜看到沙发前的小桌空荡荡,问道:“你要喝水吗?”

林莫默不知道要等多久,点头道:“要。”

郑斯澜将干净的水杯再次洗净,倒上温水,放到桌上,“这个杯子没用过,我这里刚好没别的吃喝。”

林莫默毫不嫌弃,拿起来喝了一口,笑道:“没关系,你去忙吧。”

郑斯澜先去阳台收下衣服,然后手脚利落地叠了可以换洗的三套,又把剧本放在最上面,一起装到书包里,犹豫了一会,最后把毛巾牙刷剃须刀和手机充电器等杂七杂八的个人物品一并塞了进去,直把背包塞得满满当当鼓鼓囊囊。

公寓很小,没有客厅,床和沙发放得很近,林莫默便在旁边很有兴致地看着郑斯澜做这一切,毕竟,要画一个人,得尽可能了解一个人。只是,人家不到十五分钟就收拾好了,他还没观察够呢。

他不禁叹道:“这么快呀!”

·

抵达s市的翠微山别墅,仿佛从一个世界到了另一个世界,这里没有市井的喧嚣和杂乱,只有优美的环境和别致的建筑。

林莫默和郑斯澜在半路上吃了一顿,到了家也不急着画画,而是先四处参观。

“上次你来,连楼上都没去过。我带你去瞧瞧房间。”郑斯澜的临时卧室被安排在了二楼。

郑斯澜不太忍心地踩上干净到反光的楼梯,问道:“你舅舅住哪个房间?”他心想,我好躲开他。

“他的在三楼,要上去看看吗?书房也在上面。”

“不,不用了。”

林莫默一边打开郑斯澜卧室的房门,一边说:“其实也没什么好看的,我舅舅的书房和房间没经允许,不让人进去,连我也是。”

郑斯澜跟着进屋,搭腔道:“他毕竟是大人物,可以理解的。”

“这房间还不错吧?”林莫默回过身,一脸兴奋道:“从今天开始,你住我对面!”

郑斯澜微微一笑,环顾四周。从天花板到地毯,从大床到衣柜,无一处不透露着精致昂贵,单论这陈设,估计都够他在老家首付买房了。他看着在床上铺得平整无褶的真丝被子,没出息地想了一下,万一他晚上睡觉不老实踢破了怎么办?

不过,这也算是歪打正着给他一次富人生活的沉浸式体验了,他可以趁此机会好好领会楚错进入楚家后的心理变化了。

除了三楼没上去,郑斯澜把整栋房子上上下下都逛了一遍,后来,他还和林莫默到花园兜了两个多小时,后者美名曰“取景”,但林画家显然没有取到满意的背景,还提议回画室。

郑斯澜什么也不懂,不好自作主张,便道:“一切听你安排。”

天气不错,晴朗但不炎热,画室大玻璃窗朝向东南,此时没有了阳光的照射,但玻璃宽大明净,印着窗外的草木葱茏,已然是一幅绝妙的风景画。

郑斯澜正兴致不错地看着窗景,林莫默突然道:“斯澜,你坐到窗台上。”

郑斯澜依言行动,对方过来亲自指导,各种动作姿势来回变换,折腾了十来分钟才最终确定。

“对,就这样,你别动,保持。”

郑斯澜很配合,后背斜倚着窗台上放置的复古花纹靠枕,左手放在脑后,右手捏住书的一页,书搭在垂直曲起的右腿,左腿则是放平。

林莫默很快挪过画架和软椅,调整角度,最后就着自己所在的位置,拿起相机给郑斯澜拍了一张。

“你看,这个构图很不错吧?我决定了,就画这个!不过,我还是觉得缺了点什么,等明天早上有太阳照过来再看看吧,而且现在天色暗了,时间也不早了,再玩一会,差不多该吃饭了。吃完饭,我带你去附近逛逛,要不要?”

林莫默噼里啪啦说了一大堆,郑斯澜客随主便,没有意见。

晚餐正是上次见过的满姨做的数道家常菜。

林莫默说道:“我肠胃不好,我舅舅的口味也偏清淡,所以,满姨做的菜都是这种风格。斯澜,你有什么想吃的,尽管提,别不好意思,我让她明天给你做。”

郑斯澜哪里好意思真的提?何况,吃到的这些菜味道极是鲜香可口,比起剧组的饭盒好吃过十倍。他说道:“其实,我吃什么都行,我不挑食的。”

“你真好养活。”林莫默感慨道:“我舅舅的外甥要是你,他可就省心了。”

郑斯澜笑了笑,他可不敢做殷盛的外甥。不过,若是有人操心你吃什么,得是多幸福的一件事。

晚餐过后,夜幕已经降临,林莫默带着郑斯澜,牵上边牧,走出别墅庭院大门。那边牧是殷盛的爱犬,名叫小鱼,被养得油光水滑,一能外出,就兴奋得转转跳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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