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无忌也得到了燕国军队压境的消息。
他本就能征善战,个人脾性品格也颇受边疆将士喜爱,还有李牧书信作为媒介,很快就取代了雁门三郡原本李家的地位,将赵国边军如臂使指。
得知赵国危险后,魏无忌认为自己已经是赵将,虽然赵王没有发诏令让他救援,他也应该做好准备,于是整备军队,随时准备救援邯郸。
当庞煖领兵出发的时候,魏无忌让门客留守雁门郡,亲自率领三千精兵,无诏离开了雁门郡。
这支庞煖和剧辛都不知道的奇兵,提前为燕赵战争划下了句号。
燕国背盟,也给楚国造成了影响。
楚国的和谈迟迟没有结果,不是楚国对战双方达不成一致意见,而是出兵“帮助”楚国和谈的魏国、韩国、燕国、赵国、齐国五国要从这场和谈中谋取利益,楚国没有和他们谈拢。
燕国和赵国在燕王喜派剧辛出兵时,便放弃了商谈,匆匆回国,担心被对方袭击。
剩下的魏国、韩国和齐国见己方势力减弱,秦国的信平君廉颇还时不时来瞅一瞅他们在干什么,便也不敢再耗下去,匆匆拿了些钱财奴仆当好处,也撤兵了。
楚国僵持许久的和谈终于结束。
和谈约定,双方以高邮湖到巢湖(后世名称)一线为边界,分南北楚。景昭二族以及所有支持者去往南楚,南楚就相当于他们的新封地了。
不过景昭二族不可称王,而是称南楚君,名义上仍旧是楚王的封君。南楚国是楚国的附属国。将来楚国出兵,南楚君也得协同出兵。
楚国迁都之后,现在核心地带都在淮水岸边。南楚国划分出后,南边与南秦比邻,受李牧兵锋威胁;西临大别山,受王翦兵锋威胁。楚王划分南楚国,便是让南楚国成为抵御李牧和王翦的屏障。
楚国叛军在楚王拜项燕为将后,战事失利较多,势力比较微弱,只能无奈接受了这个提议。
但他们要求,借项燕为将,将秦人从长江北岸驱逐。
楚王同意了南楚国的要求,将项燕借给南楚国,任南楚国大将军,率领南楚国的军队进攻秦国趁乱在长江北岸占据的城池。
待南楚国出兵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年四月了。
朱襄在广陵城周围种下的水稻已经快丰收,桑基鱼塘模式也已经初见成效。
郑国确实不愧是以郑国渠青史留名的水利专家。他听闻“桑基鱼塘”之后,立刻就将鱼塘纳入他的水利渠道网络中,给广陵城打造了一片灌溉、养鱼、泄洪的水利渠道网络。
而且他的成本管理也十分到位。
这个水利渠道网络虽然完全修好,至少需要三年,但并非修好之后才能用,而是修好一条就能用一条,所以现在就用上了。
广陵城丰收在望,朱襄的声望却不如在南秦那样空前提高。
他敏锐地发现,广陵城从士人到庶民,对秦国的忠诚度都很低。他们虽然现在很听话,但对秦国仍旧很排斥。
这很正常。
长江北岸已经归于楚国几百年。与南楚不同,广陵城与楚国主要经营的地区没有长江隔绝,人员往来十分密切,所以风俗民情都完全融入了楚国,对楚国的认可度极高。
即便楚国出现了饥荒,因后续景昭二族叛乱,广陵人都十分朴素地认为这是叛乱者的错。
人祸是叛乱者的祸,天灾是神灵惩罚叛乱者而降下的灾祸,楚王是清白无辜的。
至于秦国,本来在楚国的名声就很不好,又是趁火打劫夺取广陵城,所以广陵人都厌恶秦国,不认为自己是秦人,等待楚王派兵来拯救他们。
朱襄来了之后,才把这种“仇恨”降成“冷漠”。
长江北岸秦军占领的城池并非广陵城一座。其他城池都零星出现了反叛,被秦军镇压。朱襄来到广陵城后,还未出现广陵人叛乱,说明朱襄的民间声望确实高,广陵人已经很给朱襄公面子了。
朱襄很清楚这一点。
广陵人厌恶秦国,若楚王出兵,他们必定支持楚兵,秦军在楚国喘过气后,要继续占领广陵城很困难。
李牧也发现自己决策失误,送信给朱襄,让朱襄赶紧回吴郡。
李牧得知楚国和谈结束后,跑去战船甲板上背着手吹了很久的海风,吹得第二天咳嗽,现在正在喝药。
李牧不认为自己之前的判断出错。
以他的判断,楚国和五国联军肯定还会继续拉锯战很久,直到双方都精疲力尽,五国得到了想要的利益,和谈才会结束。
楚国元气大伤,一定无力再管长江北岸这几座时时刻刻会遭遇秦国舟师威胁的城池。
他本以为,这几座城池,他吃定了。
李牧想破脑袋也想不明白,为什么燕国要背盟。
好吧,赵太子和赵王相继去世,赵王之位迟迟未定,这确实是出兵攻打赵国的好机会。
但这个机会不是这时候用啊!
李牧得到消息的时候,燕将剧辛被信陵君魏无忌奇袭,方寸大乱之际又被庞煖迎面撞上,腹背受敌,已经败了。
仔细看了燕国出兵始末,李牧不是燕人,都因为单纯看到燕国的策略没有一处正确,而头疼了起来。
俗称,眼睛被辣了。
若他领兵,定是等春平侯回到邯郸,春平侯和公子偃开始兵戈相向时,再偷偷出手。
只要支持春平侯和支持公子偃的人真刀真剑打了起来,就算外患来了,两拨人也不会轻易停手。因为已经撕破脸,先停手者一定会被清算,他们赌不起。
燕国甚至可以派人去支持势力较弱的那一方,承诺帮其当上燕王,然后轻松割据几座城池。
无论怎么想,也不可能在春平侯还未到达邯郸争夺王位战场的时候出兵啊!你这不是让赵国立刻结束内乱,推举唯一在邯郸的公子偃为赵王吗!
李牧都怀疑,燕王喜身边是不是有赵王的奸细,故意对燕王喜出这种馊主意,以保全赵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