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吃药,你老娘和婆娘还在家里等着你。”白芷把新写的药方交给汉子,叮嘱道。
“你不会死的,我是黑石子派来的医家弟子,我的老师就很擅长治蛇毒,按照我给你的方子喝药,二天你就能好了。”
汉子这次在衣服上把手蹭干了才小心翼翼捏住了药方,他忍不住问:“小大夫,你叫什么啊,你是俺的恩人,俺得记着你名字。”
白芷脸上露出了笑容:“你记得黑石子就行,我们这些人都是黑石子派来的。”
“俺记着黑石子的好哩,俺们东海郡卖咸鱼的地方也挂着黑石的招牌……你也是俺的恩人,俺也想记着你名字。”汉子嘟囔着。
白芷笑了笑:“我叫白芷。”
“白芷,就是你药方里面这味药,能治蛇毒。”
汉子记下了这个名字。喝了二天的药,他的腿果然好了起来,虽说走起路还一瘸一拐的,可好歹命是保住了。
最后一天鱼头来找白芷看病的时候,他脸上的表情明显轻松了许多,话也更多了。
“等俺回家和俺婆娘也生一个大胖闺女,以后也送到黑石学堂上学,然后也让她去学医。”鱼头絮絮叨叨,他这几天已经从白芷嘴里知道了黑石子以后也会在东海郡办学堂,还特意问了问上学的学费。
若是家中没钱也能选择当公费黑石生,就是学成以后有十年的服务期,包吃包住没有工钱;若是选择交学费则毕业以后包分配,每个月都能拿工钱。
他家在海边上,他叫鱼头就是因为他出生的那天他爹抓了一条几十斤重的大鱼。鱼头算了算,若是他和婆娘勤快一些,多捕些鱼,应当能供得起一到两个孩子读书。
白芷闻言抬头看了他一眼。
“挺好的,若是你日后真生了女儿,记得写信告诉我。”
闻言鱼头有些心虚,军中虽有教识字的老师,可他学的并不认真,写信……应该也差不多能写出来?
白芷似乎对这个话题很感兴趣,她一边给鱼头换药,一边平静的提起自己的身世:“你是个好父亲,比生我的那个男人强,我娘被饿死了以后他就要把我卖到不好的地方,多亏遇上了黑石子把那些贩子杀了又收留了我让我跟着老师学医……你女儿以后上学若是钱不够,可以给我写信我给她付学费。”
那时候范增刚被赵不息掳回黑石,去找艾老治背疮,艾老院子里给他打下手的两个小姑娘之一就是白芷,那时候白芷才十四岁,如今四年过去,白芷也已经成了能独当一面的医家了。想起了自己被黑石的人从那地方救出来带回黑石时候的记忆,白芷脸上泛起了笑意。
鱼头一愣,显然没想到军中士卒十分尊敬的白芷竟然也有悲惨的过去,他挠挠头,被白芷夸的不好意思,轻声:“俺也不是好爹,俺一开始也想着生了女儿给口饭吃养大就嫁出去……俺看了你才觉得要是有个女儿送去学医也挺好的。”
白芷轻飘飘看了他一眼。
“黑石子也是女孩子。”
鱼头蹲下身把自己的裤腿放下遮住了换完了药的腿,嘟囔着:“黑石子是天上星宿托生的神仙,俺哪敢想俺女儿能跟神仙一样呢,只盼着日后要是真有了女儿,能跟你一样就行,当个医者,谁见了都尊敬。”
白芷看着鱼头一瘸一拐离开的背影轻轻一笑。
她又想起了黑石子,她一直追随着黑石子努力向前跑,可没想到未来某一个女孩,也会因为她而能有读书的机会……就如同她因为黑石子而能跟着老师学医一样。
真好啊。
韩信所率领的这支军队一直在游刃有余的向前推进。上一次秦朝对百越出兵已经灭掉了闽越和大半个南越,而后在西瓯打败,百越之地就还剩下另一半南越、西瓯和驼越二地,此次王贲定下的战策是秦军兵分四路,从四个地方蚕食南越和部分西瓯,而后在西瓯中部地区汇集一举消灭西瓯和驼越。
因为南越的独特部落聚居形式,所以韩信没有选择大军压入,而是在五万军之中选择出一万最为强壮的人,而后将五万军的精良武器都给这一万人备上,这一万人由樊哙、英布和夏侯婴各领一部分四处攻打部落,剩下的四万人则统统作为后勤给一万人保障后勤和随时补充兵力。
在这种多股精锐出兵的战略下韩信所带领的一军是推进速度最快的,短短半月就推进到了西瓯地区。
而就在他的前方,十万越人军队已经聚集在了大河的那一边正等待着他的到来,这十万越人的首领就是西瓯国的国主译吁宋。
上一次秦军南征就是败在了他领导的军队手下,杀死秦朝大将屠雎的,也正是此人。译吁宋并没有如王贲预料的一样选择在平原地区决战,而是选择了埋伏在大河之后,他知道秦军数量远胜于百越军,所以他尽量避免在平原地区和秦军对上。
译吁宋喜欢读中原人的各种书,他曾经多次派人到楚国境内买书,他最爱看的就是《孙子兵法》,所以他和那些愚蠢的寻常部落族长不一样,他是读过《孙子兵法》的文化人。
因此,译吁宋知道他的优势就是百越人对百越之地地形熟悉,他必须利用好这个优势,而上一次,他也正是借助这个优势以少胜多,大败五十万秦军。
所以这次译吁宋打算故技重施,他已经从俘虏来的秦人口中打听清楚了,对面那一军的首领是个十几岁的毛头小子。哼,秦人真是没有大将可用了,一个毛头小子也好意思派上战场,上次那个中年大将都被他杀鸡屠狗一样轻轻松松就给杀了,何况就一个毛头小子呢?
译吁宋想到自己打听到的种种消息,心中把握更大了。他深知打仗要知己知彼的道理,所以多次派人利用地势之便神不知鬼不觉地抓了不少秦人打探消息,虽说这些俘虏也知道不了太多事情,可从他们口中得知的消息已经够译吁宋了解不少秦军了。
秦人竟然敢兵分多路同时攻打百越,那一军估计也就只剩下几万人。译吁宋熟读《孙子兵法》,转瞬之间就想出了自己这次若想要再取胜,最好的方法就是将这几路秦军逐路击破,不能让这些秦军聚拢起来。
译吁宋得意想,秦人……也不过如此嘛。!
作战讲究一个知己知彼,在他看来韩信很快就在大河的那一边安营扎寨,并开始生火做饭。
译吁宋并不着急,行军之中遇到高山大河要先驻军休息,先修整完再翻山渡河这是略通兵法的将领都知道的道理。
韩信却先命人建造了一座略有些简陋却十分高耸的箭楼,登上箭楼之后就从布袋中掏出了一个望远镜,双目透过望远镜的镜片看向河对面。
“若是对手不是个彻底的蠢货,那他必然会在那边伏兵等待我军到来。”韩信手指的方向,正是译吁宋埋伏的地方。
跟着韩信一同上来的樊哙等人摸摸脑袋,不吱声。
经历了这几个月的战争,他们已经悲哀的认清了一个事实——有时候人和人的差距甚至比人和狗之间的差距更大。
他们根本听不懂韩信说什么,不过他们也已经习惯了,毕竟每次事后都会证明韩信说的是对的。
不就是料敌先机嘛,很难吗?
对他们来说不容易,但是对韩信来说就是和吃饭喝水这么简单。
“译吁宋不是蠢人,他知道秦军再次攻打百越之后必定不会坐以待毙,可百越能够为兵的人数必定远远少于秦,所以他肯定会选择一个正好的时机。”
索性韩信也没有指望樊哙等人能听懂,只是自顾自的梳理思路,“而如今我军分成四路,就给了他逐个击破的机会,所以他必定会选择在四路军队聚在一起之前就主动出击,因此他就要埋伏伺机而动。”
“你一开始就知道译吁宋会逐个击破咱们?”周勃算是几个人之中通晓兵法比其他几个多的,听了半天终于听懂了这一点,顿时看着韩信的目光就变得不敢置信起来,“那你为何还要劝大将军将大军兵分四路呢,这岂不是给了译吁宋逐个击破的机会?”
韩信一副理所当然的语气:“要是不兵分四路,那译吁宋肯定不会傻乎乎的主动攻击我军啊,若是他不再主动出击,那局势就是我军攻百越守,进攻的一方必然处于不利。而如今译吁宋不会放弃逐个击破的机会,所以他必然主动出击,形势就变成了他攻我守,攻守之势异也,他就处于不利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