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节(1/2)

刘司晨:……

他的妈呀,他这是招谁惹谁了啊?

不是,殿下啊,你怎么还拿我跟元樱那傻子比?还有,我就说这些是我送的,也得有人信呐?

他全身的身家,都不够这箱子里一个零头,没错,就是一个零头,能买几颗宝石就不错了。

那小祖宗,那么聪明一人,她可能相信吗?她就是用小手指去想,都知道,这绝对不可能是他刘司晨送的。

殿下,你这分明是掩耳盗铃,多此一举啊。

刘司晨没办法地甩了下头,把箱子收拾好,迈步跟着出去了。

怎么搞得,现在送个东西还得遮遮掩掩的呢?

……

阙氏族地并不在皇城外侧的内城,而是在皇城外,西面依山而建,族人代代围着祖宅建宅。

靠山这一片,就是阙氏的族地,族里的祖宅已经翻新了,高高的院墙,建得颇为气派,乃是京城外有名的阙氏一族的族地。

阙清月一行人回到族里时,门口本来聚了许多人,被族人亲自给撵了回去。

这么大的雪,小祖宗赶路回来,一下马车,还要应付族里这一大帮人,也不怕把祖宗累死。

族长一顿撅,挨个将人骂回去。

“以后有是时间看,平时让你们干活没那么积极,不是病了就是怕冷,倒是大雪天,也不怕寒,又不怕病,回去回去!都回去!”

族长眯着小眼睛,盯着他们。

“……待明日族里安排族会,肯定会让你们见一见,回去!”说完一脚踹走一个。

族人哈哈哈的都跑开了。

赶走了人,他自己冒雪,胖胖的身体,亲自站在门口,来回地走动,待见到马车到了,乐得合不了口,像个老父亲一般,跑到了马车前。

袖子急得挥啊挥,亲眼看见那车帘,轻掀起来,露出了一张又熟悉,又有点陌生的鹅蛋小脸。

也不笑,只眼神微微一抬,看向他。

就这么一掀一抬,马车里的人,那张脸一露出来,哎哟,美得惊天动地。

是祖宗,啊,是他那白衣小祖宗,回来了!

族长见到人,高兴的不知如何是好,在马车下望着她,搓着手笑呵呵道:“哎哎白衣,是白衣回来了?”

见到熟悉的族长,阙清月终于露出一丝笑意,她还记得十岁时,自己还是个孩童,族长对她的照顾无微不至,她病了,族长跑前跑后,吐口血,族长吓得能跳起来。

想到这些,她低头笑了下,目光无意间,落到他搓着的手上,手腕露出的地方,有一浅浅的月牙形胎记。

阙清月微微一愣,收起笑意,她看向族长,打量一番,才轻笑道:“嗯,回来了。”

翻云覆雨 祖宗,快收了神通吧

祖宗千辛万苦接回来, 一群人围着。

阙清月走下马车,立即有人撑伞,她拽着衣摆, 低头快步走进族门, 一堆人跟在后面。

待到阙清月与族长进了客屋,几十人才在外面叽叽喳喳地开口了。

“这就是咱祖宗?哇,花容月貌!”

“那太俗了,应该是超凡脱俗。”

“是的是的,真好看!”

“怪不得以前族里人总说,祖宗不似人间人,真是如此,不似人间人。”

“什么不似人间人,那叫天人之姿。”

“对啊, 天人之姿,看她背影,就好美好美, 这就是天人之姿呜, 我想一直看着, 看不够。”

“族里长老不是早说过了吗?咱们这位祖宗啊,有幸见过的人,无不目瞪口呆呢, 我那时还不信,什么样子会让我目瞪口呆?现在我错了,我见到了人,不但目瞪口呆, 我还心跳加速, 头晕眼花, 呜呜,她好迷人……”

“我想去伺候祖宗,那八个人怎么就没选上我呢,可恶,都怪我没有一技之长。”

“我也想去伺候……”

族屋重建后,房间内设有暖墙,到了冬日族人生起炉子,整面墙都是暖的,屋子外,寒风飘雪,屋子里,温暖如春。

阙清月进屋随手脱去披风,与族长阙金宝坐于塌上,案桌换了新茶。

当年阙朝歌并未留下后代,但她收留了一批孤儿,有年纪稍大的,也有小的,甚至还有刚出生不久的弃婴,她为他们取名阙氏,都跟着她姓,把他们当兄弟妹姐一般照顾。

后来阙氏便一直有这样的传统,并不只培养自己的后代,每年还会收留一些品性好天赋好的孤儿,放在族里与族人一同培养长大,这些孩子长大后,或成为族里的栋梁之材,或学成出去,闯下一番事业,所以阙氏的人才,才会层出不穷。

就连族长也不是世袭,皆凭能力上位,由长老投票表决,行就上,不行就下来,这也使得阙氏的年轻一代,奋发图强,小目标是闯出一番事业,再大一点的目标是做长老。

有那雄心壮志的,也敢想一想族长之位,至于国师,年轻一辈是想都不敢想的。

阙清月一路走来,瞧着这些生面孔的族人,个个脸蛋红扑扑的,望着她,眼睛都瞪得大大的。

倒是有几分可爱,只是,熟人少了。

这一任的族长,阙金宝,祖上太太太太祖父,就是几百年前跟过阙朝歌的那一批孤儿中的一个,虽然阙氏不重门第,能者上,但是权衡之下,他们还是更重视第一任老祖收留的那一批孤儿的后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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