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节(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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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就是千寻。◎

沈郁的话说完, 还没等林循反应过来,宁琅先抬起了头。

他看向林循的目光震惊中带了几分晦涩,视线落在她礼服领口光洁的锁骨上, 定了片刻后, 才终于垂下眼,扯了扯嘴角:“原来二位已经结婚了,那祝你们新婚快乐。”

“祝福我就收下了。”

沈郁收起笑意,伸手抚了抚林循的发,“林老板, 他既然要道歉,你就听两句吧。我去旁边等你。”

林循却眉梢微扬,牵了他往外走,“不用了,我没有想听什么道歉,没必要, 都过去了。”

她虽然不知道宁琅为什么态度一百八十度大转弯,但她也实在懒得听。

道歉不道歉的, 过去这么多年,又有什么相干。

沈郁对她这样冷淡的反应乐见其成。

虽说林老板和宁琅之间的事并不是他曾经以为的那样, 但他可没忘呢,之前听周洲说过, 宁琅曾经给她连送了两周的花。

沈郁眉梢微扬, 轻轻捏了捏她手心:“嗯, 我们林老板真大度。那……送我出门?我吃得差不多了,想回家睡会儿觉。”

“好。”

两个人低声交谈着往外走, 步伐一致而默契, 犹如闲庭漫步。

铺着暗红色地毯的长廊宽敞, 男人牵了姑娘的手,便将盲杖折起来,随意挂在腕间,步调举止如同常人。

走过长廊一半,林循侧过脸看他,兴致勃勃地同他介绍长廊两旁影影绰绰的画作和婚宴雅致的布置。

“……这酒店倒是有意思,这一层都是婚宴厅吧,挂的画也以暖色系为主,布置得还挺搭。”

“……孟孟他们这次布置得太用心了,门口的甜品桌真的很好看……一会儿出去咱们先在那儿合张影,我再帮你叫车……”

她的声音越来越远。

宁琅站在原地,目光直直地看着他们的背影,不由得想起多年前,他站在教室门外,看着沈郁折下高贵头颅,不甘又难过地摩梭着他看不到的便签。

那时候他觉得,纵使沈郁曾经那么不可一世又如何。

他人生中,有两个他迈不过去的坎。

但如今看来。

这两个坎,好像,都被他迈过去了。

-

忙完晚宴,又送走所有的宾客,已经是晚上九点了。

程孟安排了司机送几个伴娘伴郎回家,等回到新房,才跟陈诺之问起今天宴席的事。

“我中午敬酒的时候还没注意,等晚上再敬酒的时候才发现,咱们的菜品怎么跟之前定的不一样了?好像酒水也升级了。你临时换了?是不是多花了很多钱啊?”

程孟拉开红色敬酒礼服的拉链,又扯掉头顶的装饰,“不过效果还真不错。你都没看到,刚刚送客的时候,我那个势利眼三叔一个劲拉着我爸问他最近是不是做成了大生意……我爸还跟我说,晚宴过后刘总走之前喝得很高兴,俞山那个项目敲定跟我们家合作了……啧,不怪咱俩都没兴趣继承他们的生意,这种面子工程、生意场上的拉扯,实在太无聊了。”

陈诺之笑着帮她把头发从礼服里扯出来,想了想,还是把沈郁的事告诉了她,同时叮嘱道:“你可别直接告诉林循啊,人家自己的事,你可别跟着捣乱。”

程孟倒是没有太震惊。

跟陈诺之一样,她其实之前就发现端倪了,或者说,其实沈少爷从来没有刻意隐藏过什么。

只不过循循对这些实在太不敏感。

陈诺之帮她把头上的发卡拿掉,边好奇地问道:“以你对林老板的了解,你觉得她会是什么反应啊?”

程孟对着镜子笑起来:“也分人。循循自尊心很强,不喜欢欠人情,所以这么多年,再难她都自己扛着。要是其他人瞒着她这么久,就算出发点是好的,她也未必会领情,恐怕知道真相之后就会分道扬镳了,但……对方是沈少爷,所以,我也说不好。”

她散开头发,补充了一句:“循循真的很喜欢他。”

-

进入二月之后,天气反而转暖了一些。

稀稀落落的雪停了,昼山难得见了几日晴。

周一下午,“一只夜莺”的大家开完例会,早早收拾了东西准备去聚餐。

两位老板请客。

吃饭的烤肉店离工作室不远,就在附近一个商场,步行距离就能到。

等到了店里,林循让大家先上楼,她自己在楼下等沈郁。

待看到他远远走过来,林老板不自觉眼前一亮——天气回暖,他换了件轻薄些的黑色冲锋衣外套,搭同色裤子。一身黑衣黑裤穿在他身上却半点不显沉闷,只觉得清爽中带了点淡淡痞气。

前两天虽然是周末,但两个人在一起的时间非常匆忙。

以至于她好像都没怎么仔细看过他。

前天晚上,她忙完程孟的婚宴,直接让司机送她去了工作室。

大家都放假,但《凡尘》官方号底下的评论还是需要有人时时盯着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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