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这些琳琅都不知道。
夜里她随意的找了个荒废的屋子,避开乞丐睡在角落里。
只是夜深的时候,她怎么也睡不着。琳琅眼睛看着天上的月亮发呆,心里觉得有些烦躁。
可能是身下的稻草太少了吧,也有可能是身上的伤正在愈合,难受的发痒。
琳琅突然想起来,白日里在饭馆,苏大人不给她点辛辣口味的菜,难道是因为身上的伤?
得了,越想越睡不着。
翌日早上,琳琅起身。
若是以往,她随意的洗把脸就出去了,但她自己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认真的洗漱一番,将自己收拾好这才去找活。
这里叫平城,离京城不远,骑马也就大半天的路程。
虽然城池不大,但应有尽有,也还算繁华。
琳琅问了几家货行,人家看她生的瘦弱,怎么也不肯。就算她能抬起比男人更多的货物,对方却脸色惶恐,生怕她是碰瓷的。
眼看着就晌午了,琳琅站在街道旁,肚子咕噜噜的叫。
哎,早知道还是黏着苏子烨好了。
他还挺好说话的。
想到这,琳琅笑了一下。不过苏子烨自己都说了,锦衣卫和他们大理寺是死对头,她在他身边不好。
互相防备着,多累啊。
琳琅看了看附近,发现没有她能做的活,就在她打算出城落草为寇的时候,看见一户商铺门前热热闹闹的,好似有什么大喜事。
琳琅向来喜爱这等热闹的事情,当即凑了过去。
“来来来,走过路过不要错过,我们店铺今日开业大吉,特意准备了上好的佳酿给大家!”
空气里散发着酒的香气,琳琅抬头一看,是家酒庄。门脸阔绰,系着大红绸子。
门前放着一坛坛的好酒,有伙计将其打开,每个坛子都盛出一碗。香气散发出来,琳琅嗅了嗅,还挺好闻的。
“趁着吉日,我宣布今天若是有哪位客人能将这几碗酒喝完而不醉,那便可获得杏子酿一坛!”
琳琅没什么兴趣,抬腿就要走。
人群里有人说道:“哎哟,掌柜的真舍得啊,那杏子酿酒香浓郁,色泽澄亮,是难得的佳酿啊。”
“是啊是啊,一小坛子便要五十两,这么大一坛怕是不得百两银子啊!”
琳琅停下了脚步,看向被红布盖着的酒坛子。
这玩意,这么值钱?
她收腿拐了回来,立定站好,看向那坛子酒的目光变得热切。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有几个人上去,只是没喝到最后,就倒在了台上。最厉害的也只不过坚持到倒数第二碗。
琳琅边看边点头,刚要抬脚,有个壮汉先她一步走了上去。豪爽的道:
“这点酒我一口就能喝完!有没有人上来和我比试一番!”
围观的百姓兴致高涨,呼喊着让人上去,不过没人敢挑战壮汉,都觉得壮汉定然是赢得头筹了。
“我来!”
琳琅身姿轻巧的跃上高台,笑盈盈的道:“我来和你比。”
作者有话要说:
苏大人:三日的住店钱,白费了orz
琳琅:大人,你怎么不早说!把钱给我也成啊,哎,浪费了
清秀少年眉间有颗大痣,身子骨单薄的很,跳上台后引来一阵嘲讽。
无他,实在是因为二者差距过大。一个壮硕如小山,一个瘦弱似一阵风就能吹倒。
底下的人议论着:“初生牛犊不怕虎,这少年定然不认识这位。”
“啊?他是谁啊?我也不认得。”
“他你都不知道?听说呀,他曾经是绿林好汉!”
“完蛋咯,这位少年定然要吃亏了。”
壮汉一身腱子肉,即便穿着衣服也高高的隆起。他不屑的看了看琳琅,完全没将她放在眼里。
“就你?”
琳琅笑道:“就我。”
壮汉身上透着匪气,忽地起了坏心思,道:“光是喝酒没什么意思,不若我们两个比一些旁的。”
琳琅好整以暇的看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