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3节(1/2)

朱前陆陆续续给黎青执送过一些东西,其中就有一套画笔。

这套画笔里,还有一支猪毫笔。

所谓的猪毫笔,就是用猪毛做的,这种笔的笔头是散开的,不能用来写毛笔字,但画画的时候能用,比如皴石头的时候,有些人就喜欢用猪毫。

黎青执试了试这猪毫,发现上面的毛并不硬,就拿来在做成鸭蛋形状的粉上刷了刷,再刷到金小叶脸上。

皮肤白的人脸上黑色素少,晒多了太阳容易长雀斑和晒斑,但皮肤天生黑的人不同,他们晒多了只会整张脸一起黑,却不容易长斑。

金小叶脸上就没有斑,原本有点痘印,也被黎青执用异能消除了。

黎青执没给她涂太多粉,只稍稍扫了点,然后就开始往她唇上涂胭脂。

金小叶因为肤色黑,嘴唇的颜色和肤色差别不大,看着就不那么亮眼,但现在涂上胭脂,她的气色变得非常好,整个人瞧着想是一下子就漂亮了。

黎青执道:“好了。”

金小叶松了一口气。

黎青执只用毛笔给她扫了点粉,她应该不至于顶着一张怪异的大白脸?

“小叶,戴上这个吧。”黎青执突然从身上摸出一个小盒子打开。

金小叶看了一眼,发现里面装了一对金耳环,一个金戒指。

那对金耳环不大,但上面坠了几片比米粒大不了多少的金叶子,看着特别精致。

那金戒指也跟寻常金戒指不一样,戒圈就像是树枝,上面长出了一些金色的树叶。

这耳环和戒指是黎青执画了图样之后让匠人打造的,为此还多花了一两银子。

但他觉得很值,金小叶该有一点跟其他人不一样的,独一无二的首饰。

金小叶问:“你什么时候买的?花了多少钱?”

“一个月前买的,也没花多少钱。”黎青执笑道,而他刚说完,就被金小叶抱住脸,紧跟着,金小叶就在他脸上亲了两口。

嗯,金小叶唇上的胭脂,要重新涂了。

金小叶等黎青执给自己补好胭脂戴好耳环,才往外走去。

搁以前,她是不会在庙前村出风头的,怕被人妒忌。

村里大部分人都淳朴,但也有一些小心眼的人,那些人看她有钱了,指不定会背地里使坏。

但现在村里人都知道黎青执认识苟县令,他们还即将搬去镇上……让村里人知道她有钱也无妨。

金小叶长这么大几乎没有化过妆,可今天不仅化了妆,还梳了复杂的发型,穿了新衣服……

她之前想着要把金茉莉给比下去,现在真打扮好了,却有点不好意思,迟迟没出家门。

但她这样子,已经被两个孩子看到了,黎二毛立刻道:“娘,你真好看!”

黎大毛也连连点头:“娘真好看!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

将脸上胭脂给洗掉的黎青执刚出来,就听到黎大毛在卖弄刚学的诗词,忍不住笑起来:“大毛,你要把‘北方’改成崇城才对。”

金小叶道:“你们胡说什么呢!”就她这样的,哪能称得上佳人?

然而就在这时,黎老根来了,他一看到金小叶就道:“小叶,你今天真好看,跟变了个人似的!”

金小叶问:“我今天真的很好看?”

“当然!”黎老根冲着金小叶笑,“你今天比以前好看了不知道多少!”

黎青执也道:“小叶,你本来就漂亮,今天打扮了一下,就更漂亮了。”

金小叶闻言笑起来:“你们也都好看,大毛二毛,你们穿了新衣服之后,简直就是咱们村最好看的孩子!走,娘带着你们出去逛逛!”

金小叶一手牵一个孩子,就这么往外走去。

路上遇到她的人,基本上都会停下看她夸她。

以前金小叶总是穿得灰扑扑的,但今天,她的变化太大了!

她戴了金银首饰,梳了村里从来没有人梳过的头发,穿着一看就不便宜的衣服……

村里的女人们都围着金小叶问个不停。

“小叶你今天真好看,你这头发怎么梳的?”

“小叶你的耳环真漂亮。”

“小叶你还戴了金戒指!这要不少钱吧?”

“小叶你用的是哪家的胭脂?”

……

金小叶心情好,就一一回答

她们,说头发是黎青执给她梳的,首饰是黎青执买的……

“你男人对你真好。”大家闻言愈发羡慕。

金小叶道:“对,他对我很好!”

在村里,有点什么事情很快就会传得所有人都知道,黎青执给金小叶买了金戒指金耳环的事情,就很快传开了。

本章节未完,点击这里继续阅读下一页(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