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章(2/2)

“挂了。”沈阮仪还是决定别当真在酒店躺着等人,“我要换身衣服去于家宅子护着他。”

方映:“……”

真是服了这恋爱脑了。

不过,方映倒也宁愿好友想到这方面来,毕竟前阵子他亲眼见过那个叫封櫂的顶流爱豆一面,长得那叫一个鱼丸翻版20。

妈的。

他甚至怀疑于哲的社恐是拜于明辉所赐,这要是被沈阮仪知道,怕是要天凉于破!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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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跟我走吗?(大修)

于哲曾跟小叔生活过一段时间。

他六岁时,小叔离婚且孩子意外去逝,没抢救回来。

同年,于哲经历了一场飞来横祸,从秀展逃跑后,坐上开往郊外的巴士,亲眼目睹了场绑架案,也倒霉地被绑了十来天。

本以为没有生还可能,被警方解救出来后,于父选择将他过继给了小叔。

后来。

于哲逐渐步入初中,身高比及欧洲的少年分毫不差,五官立体,皮肤又白,是个俊朗的小帅哥。

欧洲人大多开放,于哲在身边同学的耳濡目染下,知道身边不少同学喜好同性,还听说上流圈子更乱。

那时的他还不知乱是指什么。

直到有一回,于明辉喝醉回家,将个与于哲年纪不差上下的青少年带在身边,亲脸颊,再延伸至耳朵,那瞬间的于哲只感觉小叔是个变态,就跟被鬼在身后撵一样,狂奔回父母家。

当着父母的面,于哲说不出缘由,只说自己不想再跟小叔住在一起了。

他越是不说,家人都不知发生了什么,当他小孩心性,父母跟小叔之间也难免尴尬。

从那时开始的于哲,辗转回到港城念书,对家没有归属感,加之兄长优秀,父母自然对他期待不高。

这些年来,于哲淡忘了当年瞧见的污浊,当回过神来,肌肉记忆触动,一拳揍往男人的颌下,抵往墙边。

于明辉被他死死勒住喉咙,别说讲话了,喘气都成难事:“小叔开句玩笑也不行?”

这边的举动很快引起亲戚间的注意力。

一群人蜂拥而至,议论纷纷,于父于母也急忙赶来,多年来惯见的从容消失,透着震惊,眼看要为了体面先数落于哲一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