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前奏(1/2)

天才本站地址:[]https:最快更新!无广告!

李妙真?!

她怎么会在这里

房间内陷入短暂的寂静,每个人脸色都有轻微的变化,或尴尬或惊讶或羞耻等等,其中,最尴尬的是金莲道长和楚元缜,一位是沉稳可靠的老前辈,一位是博学多才的状元郎。

人设立的越高,此时就越尴尬。

阿苏罗忍不住想双手合十来缓解尴尬,虽然嘴上说是未雨绸缪,但堂堂二品高手私底下八卦别人的隐私,终究有损颜面和格调。

相对来说,许七安、苗有方和李灵素尴尬程度最轻,贱人、江湖浪子和渣男,低人设的好处就体现出来了。

“呵,怎么不打听了?”

李妙真扫了一圈,很满意众人的表情。

众人干笑。

蓝莲道长不愿意放过这个机会,冷笑道:

“贫道不介意的,有什么想打听的就问吧。”

相处了这么久,天地会成员什么德性,她还能不知道?

一听他们在八卦台怂恿袁护法读心,李妙真就知道事后绝对会有人暗中打探,所以她假装离开司天监,暗中折转回来,恰好碰到袁护法上完茅厕,灵机一动,就藏身在养魂的香囊里,守株待兔。

只是没想到兔子这么多

气氛有些尴尬,李灵素苗有方等人频频看向许七安,希望他能站出来化解让人无地自容的气氛。

也只有他能哄李妙真开心了。

妙真变机灵了啊,越来越不好对付了嗯,大家都社死,就等于没有社死,还好还好许七安清了清嗓子,道:

“士别三日,刮目相看。妙真啊,看到你成长,本银锣甚是欣慰。”

李妙真娇哼一声。

许七安当即提了一个话题,转移众人注意力:

“既然差不多到齐了,索性就不等明天,直接商量攻打阿兰陀,拯救神殊头颅的事。”

金莲道长正气凛然道:

“说说你的看法。”

大家配合的露出严肃表情,一副正事要紧的模样。

既然强行扯到正事上,李妙真也不好继续开群嘲,心里嘀咕一声:

许宁宴就会耍无赖!

“我打算让怀庆、杨恭、寇阳州和国师留守京城,应对巫神教超凡强者的袭击。阿兰陀那边的战场的,伽罗树由我来对付,琉璃菩萨和广贤菩萨,如何安排,这是我们要重点讨论的。”

许七安看一眼阿苏罗,道:

“二品高手里,阿苏罗和九尾天狐都是偏向近战搏杀类型,对付两位菩萨的法相,恐怕有些困难。”

武夫虽然可以横行无忌,但最大的缺陷就是留不住人。

面对同境界其他高手时,人家打不过你,可以跑啊,没准还会回头朝你啐一口吐沫,说:

呸,粗鄙的武夫!

你还拿人家没办法。。

阿苏罗敲了敲桌子,似乎有些不高兴:

“我的路数虽然和武夫相近,但我有杀贼果位,有应供果位,相比起武夫,可操作性要强很多。”

他一副“你别把我和粗鄙武夫混为一谈”的倨傲。

“另外,九尾狐同样有诸多手段,只是她灵蕴没有完全复苏,或不及肉身强大,所以不曾施展。”

武夫真是个被人唾弃的职业啊,等我晋升武神,我要让九州所有体系的超凡强者跪下来唱征服许七安反问道:

“所以?”

阿苏罗道:

“广贤菩萨,由我和九尾天狐联手,再有赵守辅助,足以对付。”

赵守戴上儒冠和刻刀,相当于二品,在过去的战斗中,他们摸索出三位二品强者联手,差不多就能应付佛门的一品。

当然,必须是各职业之间互补、搭配。

如果是相近领域的,那么三名二品面对一品,也只有被吊打的份。

正面例子是洛玉衡渡劫战,阿苏罗、赵守和金莲道长。

反面例子是浔州城外的超凡战,阿苏罗、寇阳州和许七安。

另外,三打一针对的是佛门菩萨,其他体系的一品没有实战数据参考,不算在内。

阿苏罗继续道:

“佛门菩萨中,战力最强的是伽罗树,但最难对付的,公认是琉璃菩萨。”

李妙真皱了皱眉:

“琉璃菩萨?”

阿苏罗点着头说道:

“她掌控的是琉璃法相,又称‘无色琉璃法相’,以及‘行者法相’,前者是一种领域,身陷领域之中,神通、念头、动作都会变的无比缓慢,只有琉璃自己能自由行走。”

在场非武夫领域的超凡心里一凛。

这一招对他们来说,可谓杀手锏一般的能力。

“无色琉璃领域的范围大概是方圆六十丈,不算太大,但偏偏她掌控行者法相,论速度,琉璃菩萨是当世九州第一人。极致的速度,然后展开领域,谁都逃不掉。

“这就是我说,为什么琉璃最难对付的原因。”

等阿苏罗说完,李灵素沉吟道:

“以儒家法术禁止展开领域,是否就能克制?”

赵守不在,许七安代为回答道:

“这是一个办法,但如果直接伤害、限制高于自身品级的强者,反噬会非常大,不到关键时刻不能随意施展,可以当做杀手锏用。”

李妙真则看向橘猫道长:

“道长以身殉道,能不能用功德之力反杀她?”

“好主意啊!”众人大喜。

橘猫抬起爪子,用力拍一下桌面:

“不要开玩笑!

“如果贫道死在琉璃手中,那么她接下来必定厄运缠身,难以在混乱的超凡战中活下来,就算贫道有殉道的觉悟,琉璃也未必愿意杀我。”

可以把金莲道长视作搅屎棍,对手不抱着同归于尽想法的前提下,没人敢碰他,地宗真无赖许七安吐槽道。

“不对!”身为术士的杨千幻摇了摇头:

本章节未完,点击这里继续阅读下一页(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