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一被解开束缚可以说话了就揉着手脚气喘吁吁地对隆戈道:“你们真的不能带走我,布莱特是我母亲的娘家姓,我只是借用它找工作,我说过了,我姓夏普尔斯,我是查尔斯爵士的女儿,我想现在一定有很多人在到处找我。”
说完,她看着对方的样子,也是怕这个该死的意大利佬会有哪怕一个字听不明白,跺了跺脚,又用意大利语复述了一遍。
她觉得她甚至会说意大利语就完全可以证明她的话了,毕竟对于一位淑女而言,她只需能说一口流利的法语就足够了。
可惜显而易见的是,这个总是看谁都像欠了他钱的男人并不信她。
毕竟谁会相信这种事呢,一位拥有体面身份的小姐,穿着如此陈旧朴素的衣服独身在街上走动,还化名找了份工作,随身携带的推荐信还是用她的本名写的,太胡扯了,哪怕写成小说都不会有人看……
莉莉急得不行,唯恐启航了自己就再也回不去了,眼看着隆戈大概又是懒得听她胡言乱语准备要走,赶忙继续道:“我做这些是有理由的,我的父亲希望我嫁给一位公爵,我想你一定听说过拉文汉姆公爵,我实在不愿意,才化名去找工作想要逃走。”
一说出口,莉莉自己也觉得更离谱了,这种事情就算是编造出来都得需要多么天马行空的想象力啊。
她的神情变得委屈了起来:“真的,我没骗你,一位公爵或许是每一对有抱负的父母对女儿的期望,但对女儿来说可未必,拉文汉姆公爵都快六十岁了,没有哪位年轻小姐会想嫁给一个这样的老人的。”
“你不肯信我也没有关系,但我希望你最好去告诉你的主人,我会想办法证明我的身份的,隆戈先生,我的父亲很受尊敬,你只需要说一句话,或许就能为你的主人规避一场大麻烦呢。”
意大利跟英国比起来还差得太远,弗朗切斯科贵为公爵,绑架了一个贫穷的压根没人在乎的女人或许还能设法打发,可若绑走的是一位体面的小姐,一位公爵的未婚妻,一旦被知道了,那可就是另外一回事了,这十分残酷,却也是事实。
隆戈没有回应她的话,只是默默地走了出去,将门关好。
他当然不会相信莉莉的每一个字,他对她偏见太深,只觉得她不管从哪里看都不像是一位绅士的女儿,一个出身高贵的淑女,但他也确实不想让弗朗切斯科为了一个女人去冒哪怕再细微的风险,于是他最终还是去找到了正与船长谈笑风生的弗朗切斯科。
“她是在吓唬你呢,你怎么还真就被她给吓到了呢?拉文汉姆公爵?好吧,至少她没说出威尔士亲王来。”
这是弗朗切斯科做出的回应,带着轻笑,俨然一副被逗乐了的模样,听得隆戈脸上一阵红一阵白。
“船都快要启航了,我们也没必要查证什么,她就是想逃跑罢了,只要给她一个机会,就算是到了加莱,她也会跳下去游回海峡对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