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太阳升起来他们已经收拾好了行李,坐缆车下山。卧云市是座古城,有不少古蹟名胜,他们不着急回去,就又定了一晚酒店,可以在这多玩两天。
杜若风对于游玩倒是没什么兴致,他只是喜欢和明朗待在一块,干什么都开心。四个人走走停停一天也看不了几个景点,天还没黑陈无念就嚷嚷着走不动了,他们也就回了宾馆休息。
「起来,换衣裳,和我出门!」明朗洗了澡换了身衣服,抬脚踹踹裹着浴袍瘫在床上的小崽子。
杜若风懒洋洋地爬起来,换了出门的衣服,「去吃饭吗?就咱们两个?不叫林哥和陈哥?」
「不叫他们,我领你去看看你爹长大的地方!」
这片街哪怕快要二十年不曾涉足明朗也不会忘了它的位置。就在他们离开卧云市不久的几年中,日益猖獗的黑道活动终于引起了政府的关注,起码在明面上,这条昔日的花街被整肃一空,变成了市中繁华的商业街。
明朗把车停在路口,领着小崽子往里走,这里再也不是他熟悉的灯红酒绿纸醉金迷,但是从路口走到他曾经待过的云都夜总会,这三百零一步的距离他却永远不会错。
「这儿以前是条花街,我小时候就被扔在这个地方,」明朗跨出第五十步,这里原来有颗树,他就被扔在树下,现在这里是根路灯桿,「明姨捡到了我,我就在这片淫窟长大。」
杜若风攥着明朗的手,有些担忧地看着他,但出乎他的意料,老狼脸上并没有沉浸悲惨身世的伤痛,他脸上甚至带着笑,像是在回忆童年趣事。
「别这么看着我!」明朗戳戳小崽子的脑门,「别给我脑补悲惨身世啊,你爹从小就人见人爱,从来没挨打挨骂挨欺负。明姨在夜总会工作,你爷爷,是夜总会的打手头目,对我也挺好,我以前一直觉得我会在这儿待一辈子。」
「那时候真是天真,从来不知道外面是什么样儿的,杜云让我和他一块上学,我哪有什么心思去上学啊,十二三岁就混在女人堆里了,其实我不喜欢女人,但是人啊,在这种环境里互相安慰取暖才能过下去啊……」明朗紧紧握着小崽子的手,第一次对他讲起了全部的少年往事。
杜若风知道老狼有不曾对他讲起的往事,但也没想到是在这样的环境中,想想就觉得心疼。
「别瞎想啊,你爹可不是卖鸡巴的人。那些姐姐们都对我很好,我还算挺喜欢她们的,我说了你别不高兴,那个时候她们都很喜欢我,有时候她们接了噁心的客人,事后我也愿意陪陪她们,多少是点安慰。你不懂,那种条件下,有人对你好有多难得。」
杜若风不觉得不高兴,那些事情太遥远了,远在他出生之前,他只是觉得心疼,老狼这样一个温暖的人,却生长在这样的环境。
「我到现在都不知道杜云和楚风是什么时候好上的,楚风来得晚,大概也就在这待了一两年,那真是高岭之花,我记得有客人送了她一对得有十来万的镯子,二十年前的十万啊,她连个笑模样都没给人家。」
「你出生前一年,我们夜总会背后的大哥倒台了,你爷爷也被人捅死了,我和你爸你妈一起去了枫岭,你说我是有多迟钝,直到那时候我才知道他俩在一起了,再后来,就有了你。」
杜若风听着倒没什么感触,杜云和楚风对于他来讲不过是两个名字,全无半点亲情可言,不管他们是做什么的曾经发生过什么对他来讲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老狼现在好好的站在他身边。
第三百零一步,明朗停下来,转头一看,是一家门脸精緻的日料店,大门洩漏着暖洋洋的黄光,他拉着小崽子往里走,「就这家吃吧,看着不错!」